|
|
 |
1.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,执行会员大会决议;
2.提出协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;
3.提出协会章程修改方案;
4.确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权;
5.审定协会的工作制度并监督其执行;
6.选举会长、副会长;
7.决定调查委员会、惩戒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人选并监督其工作;
8.审查协会的财务收支,审定会费标准和收费办法;
9.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 |
|
 |
|
 |
|
 |
| 协会秘书处为本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,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定,并为理事会提供日常秘书服务工作,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 |
|
|
 |
| 主要负责协会秘书处的行政、人事、党务及后勤服务等工作,本地区注册会计师执业年检的初审和报批手续,本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和普查、统计工作、组织和推动会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、相关知识的培训。 |
|
|
 |
| 为本会理事会所属秘书处提供日常秘书服务工作,主要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、各类书籍的征订、发放、协会会费收缴等工作。 |
|
|
 |
| 为本会理事会所属秘书处、调查委员会及惩戒委员会提供日常服务工作,主要负责对所属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及监管、注册会计师执行评审及行业违纪违规案件的受理、调查,事务所设立申报材料的初审等工作 。 |
|